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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yjj-/2022-1016009 公文目录:部门通知 发文机关:南华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6日

南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依据《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和《南华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县森防指制定了《南华县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华县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专项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的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一、面临形势

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县进入秋收秋种时节,进山入林人员增加,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及不确定的山火隐患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加大。林区分布有加油站、输配电线路、天然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并且林农、林牧、林下种植交错,农户依林建房、依山而居、居住分散的区域特征明显,农户周边堆积烧柴、秸秆等现象较多,存在“家火上山、山火进城”的风险。由于今年我县降雨天气较去年增多,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明显下降,部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及群众易有放松警惕、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也为我县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二、应对原则

(一)坚持党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议事协调机构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拧紧“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体制。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以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为主。事发地党委、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就近指挥、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四)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防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护林员、群众等力量为协助的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高效处置各类森林草原火灾。

(五)坚持统筹调配、资源共享。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优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产能保障、区域布局和生产调度机制,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和采购供应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火灾预防巡护。按照各级森防指统一安排部署,林区职工、护林员、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做好火灾预防巡护工作。

(二)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转移安置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火灾威胁群众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五)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六)发布火场信息。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全面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视情况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开展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授权发布、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四、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防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护林员、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五、力量调动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应后,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并按照森林草原火灾等级和火灾发展态势依次调动各梯队扑救力量: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事发地村级义务扑火队、巡山护林员;乡(镇)、村(社区)的干部、森林管理单位的领导,应立即动员和组织乡镇级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快速赶赴火场扑救,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第二梯队:相邻乡镇专业扑火队。

第三梯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

第四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和县民兵预备役部队。

第五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

第六梯队:其他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

跨乡镇调动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增援的,由发生火灾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向县森防指提出申请,由县森防指下达调集命令前往增援。跨县市调动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驻地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部队增援的,由县森防指向州森防指提出申请,由州森防指协调增援。

六、组织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在共同的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相应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承担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指挥工作。

县、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本地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森林消防、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灭火的带队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与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配合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领导指挥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防止因多头指挥、盲目蛮干、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风险。

七、工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预报预警、卫星热点、火险形势和灾害救援等信息的动态获取工作,并按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以及按规定及时报县森防指办公室汇总、研判,县森防指办公室及时向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通报火情,共享信息。

(二)火情报送机制。要按照“逐级报告、归口报告”原则,及时将火情信息报县森防指办公室,统一由县森防指办公室按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州森防指办公室。

(三)联防联控机制。全县各力量编成单位达成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细化联防联控预案,同步组织火险监测、动态掌握火情,共同做好应对处置等工作。

八、相关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物资保障。县、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储备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必要时,请求州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给予物资装备支援。

(三)后备力量保障。加强县乡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装备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气象服务保障。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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