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云E5***7号车所配发532324008549号道路运输证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审,该车辆年审有效期至2022年9月止,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五)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的。
处罚内容:本机关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南交罚字〔2023〕003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5日
处罚机关:南华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