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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ysj-/2023-0530002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机关: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解读《南华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华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南政办通〔202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动员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强力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但在“四好农村路”发展中仍然存在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统筹谋划、推进实施。

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2月出台了《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2020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40号),2021年1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政办通〔202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出台的目的

聚焦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6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明确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路率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和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强调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要确定不少于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乡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部分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筹集标准、使用管理制度,提出了农村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继续执行云政办发〔2020〕40号文件。自2021年起,日常养护资金补助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照30%、20%、50%比例分担;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乡镇两级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以政府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与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第四部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引导事业单位转制、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等方式,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从保障投资、落实“三同时”制度等方面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

第五部分建立考核机制及加强政策宣传

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年度“大比拼”考核;建立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做好政策宣传,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开展试点创建,将好的经验做法纳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部分附则说明明确本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按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云先

联系电话:0878-722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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