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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ysj-/2023-1207001 公文目录: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发文机关: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南交客许(2023)01号 主  题  词: 标      题:区域化农村客运(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线路经营许可决定书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区域化农村客运(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线路经营许可决定书公示



经审查,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20231128提出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共18条线路经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拟决定准予从事农村客运线路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路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

起点地名称: 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

止点地名称: 雨露乡、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

日发班次下限 1日1班

车辆要求: 符合营运车辆技术要求车辆

经营范围 规定区域内

票价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营期限:八年(20231215日起至20311215日止)

请于下达许可后180日内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交通运输企业及驾驶员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5日前),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联系人:李秀喜,联系电话:7224540,传真:7224540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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