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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j-/2021-1028002 公文目录: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南华县民宗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职责调整: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县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更好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仍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调整后,县委统战部在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内设机构调整: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正职领导(局长)1名(正科级),副职领导(副局长)3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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