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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2-0524002 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4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南华县统计局

(2022512日)

2018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2.8529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南华县国土面积226459.22公顷(2264.59平方公里)。

)耕地32692.92公顷(49.04万亩)其中:水田7035.04公顷(10.5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1.52%;水浇地262.04公顷(0.40万亩),占0.80%;旱地25395.84公顷(38.09万亩),占77.6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69.11公顷(2.9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0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427.64公顷(5.14万亩),占10.4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833.69公顷(10.25万亩),占20.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406.58公顷(17.11万亩),占34.8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055.9公顷(13.58万亩),占27.70%

)园地5236.4公顷(7.86万亩)。其中:果园4454.15公顷(6.68万亩),占85.06%茶园616.75公顷(0.93万亩),占11.78%其他园地165.5公顷(0.25万亩),占3.16%全县无橡胶园。

)林地159598.11公顷(239.4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6172.48公顷(204.26万亩),占85.32%竹林地81.02公顷(0.12万亩),占0.05%灌木林地15892.13公顷(23.84万亩),占9.96%其他林地7452.48公顷11.18万亩),占4.67%

)草地3402.27公顷(5.10万亩)。其中:其他草地3402.27公顷(5.10万亩),占100%全县无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2个草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湿地434.78公顷(0.6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434.78公顷(0.65万亩),占100%;全县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6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66.44公顷(10.30万亩)其中:建制镇754.19公顷(1.13万亩),占10.98%村庄5690.89公顷(8.54万亩),占82.88%采矿用地368.24公顷(0.55万亩),占5.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3.12公顷(0.08万亩),占0.77%全县无城市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580.83公顷(5.3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5.71公顷(0.19万亩),3.51%公路用地1283.6公顷(1.92万亩),占35.85%农村道路2170.63公顷(3.26万亩),占60.62%管道运输用地0.89公顷(13.35亩),占0.02%全县无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地类的分布。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98.96公顷(2.8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20.3公顷(0.93万亩),占32.67%,水库水面636.02公顷(0.95万亩),占33.49%,坑塘水面432.94公顷(0.65万亩),占22.80%沟渠111.67公顷(0.17万亩),占5.88%水工建筑用地98.03公顷(0.15万亩),占5.16%全县无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2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其他土地面积为12748.51公顷(19.12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106.4公顷(0.16万亩),占0.83%(地)12416.92公顷(18.63万亩)97.40%占,裸土地196.4公顷(0.29万亩),占1.54%裸岩石砾地28.79公顷(0.04万亩),占0.2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