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华段)第四施工总承包部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675200
联系电话:0878-7225055,传真:0878-7225060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