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依法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商事服务厅)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南国用(2015)字第0586号;房权证南房字第14196号 |
张 铜 邱兰鲜 |
城镇住宅用地 |
532324101202GB00036F00100025 |
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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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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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