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南自然执罚〔2022〕2号 |
案件名称 |
南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工业园区道路项目一案 |
处罚类别 |
处以罚款 |
处罚事由 |
经对2021年度土地卫片检查发现问题实地核查,发现老高坝工业园区胜奥新能源公司旁道路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底竣工,建设期间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行政相对人 名 称 |
南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2324********** |
处罚结果 |
对违法面积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即:面积4226.17平方米(6.34亩),合计:42261.70元(大写:肆万贰仟贰佰陆拾壹元柒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28日 |
处罚机关 |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