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依法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商事服务厅)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2019)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741号 |
朱泽章 沈菊华 |
宅基地 |
532324101202GB00031F00200069 |
南华县龙川镇龙川路殷家屯农贸市场西侧(因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未公开详细地址) |
遗失补办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