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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3-0524001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4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11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4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6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依法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商事服务厅)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南徐集用(2001)字第3171号

段龙云

宅基地

南华县龙川镇镇境村委会下村

遗失补办

2

南徐集用(2001)字第3035号

吴国仁

宅基地

南华县龙川镇镇境村委会上王河村

遗失补办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