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普金焕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大岔河村 |
宗地面积:333.33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137.7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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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罗正昌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沙桥镇于栖么村委会外村 |
宗地面积:141.75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 451.3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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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彭安福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嘴子村委会草房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204.9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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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云堂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法乌村委会竹棚树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216.3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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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顾松平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西云社区西河三组 |
宗地面积:10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87.0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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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彭跃秀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嘴子村委会罗武山村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187.2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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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