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hxzyj-/2023-0828001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