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 联系方式:0878-7226769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成聪 (已故) |
张红平;张红文 |
何永存;张红琼;张红平;张红文 |
何永存;张红琼 |
南徐集用(2001)1417号 |
南华县龙川镇徐营村委会上石官村民小组 |
协议继承 |
2 |
高仲雄(已故);刘光明; 高艳敏 |
高艳敏 |
刘国英;高艳琼;高雁钟;高艳敏 |
刘国英 高艳琼 高雁钟 |
云(2020)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5640号 |
南华县城西南片区锦绣城一期幸福里(幸福苑)小区5幢1单元 |
协议继承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