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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3-1024004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29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依法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商事服务厅)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南龙集用(1995)字第0546号;南房字第04914号

李聪华;周菊秀

宅基地

 

南华县龙川镇西河新村126号

遗失补办

2

云(2020)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

梅家昌

出让

 

南华县城东南部海子山,龙泉路(楚南路)以南,东浦路东侧

依据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云2324号之五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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