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周应习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小村村委会大龙潭村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199.5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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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有福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沙桥镇沙桥村委会梅子冲队 |
宗地面积:12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 86.9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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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曰明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兔街镇大古木村委会大古木上村 |
宗地面积:150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223.4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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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金香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南秀社区三组 |
宗地面积:89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房屋建筑面积:318.84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