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邓啟刚 杨永芳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西云社区龙泉西路公路段背后 |
宗地面积:102.86 |
农村宅基地 |
拆除重建 |
房屋建筑面积:195.0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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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正德 |
宅基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火星社区上民村二组 |
宗地面积:12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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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228.89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