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2楼),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 |
宗地面积7040.04 |
工矿仓储用地 |
|
2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 |
宗地面积21573.44 |
工矿仓储用地 |
|
3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 |
宗地面积1552.67 |
工矿仓储用地 |
|
4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 |
宗地面积24380.12 |
工矿仓储用地 |
|
5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180米深井泵 |
宗地面积1100.01 |
工矿仓储用地 |
|
6 |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华县龙川镇长坡下屯水泵站 |
宗地面积30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