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秀、夏 正、何有昆、何长春、何琼秀、李乔万、段学元、赵兴银、杨 丽、杨继智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调保护和利用,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前提下,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高水平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支撑全县高质量发展。为此,根据提案者对本案的实施意见作出以下三点答复:
一、在推进自然资源部门数据与林业部门数据相统一方面。造成同一地块在两个部门数据库不一致的情况,是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前,国家对各类土地是多部门管理,林业与国土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各自行业的技术标准对土地分类管理,各有各的数据库,依据的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长期以来,林业与国土两个部门因管理和服务对象不同在地类认定方面差异较大。另外,部门之间考核指标相冲突,国土部门考核耕地保有量、林业部门考核林地保有量,为了确保指标任务的完成,导致同一土地国土部门认定为耕地,林业部门却又认定为林地;因此,为切实解决地类冲突问题我县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要求,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要求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标准,做到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成果发布,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对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地类变化的,经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地图斑监测成果。近期,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及林草部门正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业务培训,据悉全省共有751.3万个图斑需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共同举证核实,我县也将在培训结束后结合国家下发的差异图斑进行核实填报,最终通过此次的林草湿荒普查工作确保地类认定的一致性。
二、加强土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自2018年自然资源部成立组建,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完善后,我县土地管理执法队伍也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一是2019年自然资源局组建成立时,对应成立组建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相应承接之前的土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二是2022年开展的全省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规范设置试点工作后,统一设立了南华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范围,配副科级大队长1名,我县共8名编制人员,到2023年底已全部在编,承接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部工作;三是2024年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划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目前改革初步完成,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县自然资源局,依然承接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部工作。四是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考虑问题图斑地块整改恢复、可持续耕种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对省级下发的排查图斑逐地块开展排查举证上报省级审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在确保耕地数量稳中有增的前提下,实事求是上报整改图斑,汇总形成全县可整改恢复规模。加强2024年一季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已翻耕未种植,达不到变更为耕地条件需要持续监测的图斑,采取有力措施,在7月底前完成农作物种植,在3季度变更调查时举证认定为耕地,有效增加耕地数量,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再次感谢你们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华鹏 0878—72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