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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5-0428003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35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方式:0878-722676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德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南华县龙川镇龙城花园小区(2-1期)3幢1单元

云(2020)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089号

张剑峰

2

张太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南华县龙川镇龙城花园15幢4单元

南国用(2012)第1017号、房权证南房字第11567号

雷秀美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