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相关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楚雄州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
楚雄市人民政府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组织编制了《楚雄州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对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划定。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对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水源地概况
青山嘴水库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干流上,是一项以解决城市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城市工业供水的大(二)型水利工程,也是楚雄州目前已建成的最大水利工程,径流面积1228km2,总库容1.08亿m3。
青山嘴水库的校核洪水位1819.84m,设计洪水位1817.06m,正常蓄水位1814.00m,死水位1800.60m。总库容10805.2万m3,调洪库容为4227.5万m3,兴利库容为5622.9万m3,死库容为954.8万m3。
青山嘴水库作为楚雄市重要备用水源地,年供水量为2261.48万m3/年,供水范围主要是楚雄市城区,供水人口约40万人,灌溉面积为9.3万亩。
青山嘴水库径流区涉及15个乡镇,其中楚雄市4个乡镇(吕合镇、东华镇、紫溪镇和东瓜镇),南华县有4个乡镇(五街镇、沙桥镇、龙川镇和雨露白族乡),姚安县涉及4个乡镇(太平镇、弥兴镇、栋川镇和前场镇),牟定县县涉及3个乡镇(凤屯镇、共和镇和江坡镇),共有387个自然村。
二、保护区划定
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1217.29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3.51km2(水域范围为5.84km2,陆域范围7.67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77.83km2(水域范围为0.39km2,陆域范围77.44km2);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面积共计91.34km2。准保护区总面积为1125.95km2(水域范围为6.22km2,陆域范围1119.73km2)。区划范围详见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表和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图。
三、征求意见范围及内容
征求范围:青山嘴水库水源地相关管理部门及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区范围内及供水区域内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即楚雄市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乡镇(吕合镇、东华镇、紫溪镇和东瓜镇)的居民,南华县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乡镇(五街镇、沙桥镇、龙川镇和雨露白族乡)的居民,姚安县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乡镇(太平镇、弥兴镇、栋川镇和前场镇)的居民,牟定县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乡镇(凤屯镇、共和镇和江坡镇)的居民。
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总体意见(同意或不同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的合理性(是或者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及相关措施与建议。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如有异议,请填写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对楚雄州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意见表(见附件),并发送至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如下)。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分局。通讯地址:楚雄市团结路546号。邮编:675000。联系人:赵源。联系电话:0878-3116118。电子邮箱:cxshbj@126.com。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0日。
附件:
1.起草说明
2.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表
3.青山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图
4.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对青山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意见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