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拟择优选择党支部健全、业主委员会运转良好、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作为“美好家园”住宅小区推荐对象。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社区推荐,经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评审,拟确定龙城花园三期(二院竹瓴)、龙城花园四期(三院莲曲)、湖畔佳苑一期、湖畔佳苑一期、聚鑫家园小区二期为“美好家园”住宅小区推荐对象。
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直接向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878-7221006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