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城镇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意见》(楚政办通〔2022〕29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拟定《南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诚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广书面征求意见建议。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发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周燕梅,联系电话:0878-7218789,
传真:0878-7218789;电子邮箱:nhxmjzym@163.com
附件:1.《南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南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