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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作者: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南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南华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2023年4月10日,举行了《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报告中有关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事项《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9:30-11:20南华县公务中心734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南华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建成;

决策发言人南华县民政局局长段洪俊;

听证人:南华县民政局局长段洪俊,

南华县民政局副局长杨德生;

(四)听证监察人南华县司法局法制办工作人员秦波、罗菊仙。

记录人南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刘红江、民政局工作人员张金。

(五)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听证会应到代表31人,实到30人。

1.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乡镇敬老院并转主体相对代表人听证会应到代表19人,实到19人:乡镇干部18人,村委会干部1人;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证会应到代表3人,实到3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2人(律师1人);

3.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听证会应到代表6人,实到5人:县发展和改革局1人、县人社局1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县财政局1人、县老齡办1人;

4.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听证会应到代表3人,实到3人:敬老院管理人员2人,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人;

5.旁听公民听证会应到代表6人,实到6人:县教育体育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1人、县医疗保障局1人、退休干部1人、群众2人;

6.县民政局局长、分管领导、养老服务股全体人员。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村委会、敬老院、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共有31名听证代表(实际到会30人)和6名旁听人(实际到会6人)参加听证,符合法定要求。

二、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对《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和必要性、起草经过、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及主要听证内容做情况介绍;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七)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八)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的合法、真实、有效性进行发言;

(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南华县民政局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决定对以下建议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南华县乡镇敬老院并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采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

《方案》1、做好转出地特困供养老人的思想工作(已采纳意见、建议);

2、建议配齐敬老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加强管理,要求敬老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要有责任心,并转后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待遇要有所提高,建议敬老院配置医务人员或与当地卫生院签订医疗协议做好服务(已采纳意见、建议);

3、对敬老院并转工作中接送老人转运方案进一步明确(已采纳意见、建议);

4、要提高敬老院老人文化生活,配套老人活动室(已采纳意见、建议);

5、在并转工作中要做好现入住老人的思想,考虑习俗问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培训问题(已采纳意见、建议);

6、敬老院聘用人员年齡段需要进一步明确(已采纳意见、建议);

7、红土坡镇敬老院作为保留并接收安置其他乡镇特困人员转入集中供养的敬老院,无老年人活动室、现有的厨房、餐厅存在安全隐患,请给予解决(已采纳意见、建议);

8、敬老院“清产核资”工作建议由第三方专业的中介公司来开展(已采纳意见、建议);

9、并转后敬老院的资产妥善处理(已采纳意见、建议);

10、建议并转后统筹考虑敬老院的资源配置(已采纳意见、建议);

11、对盘活转出地敬老院的资产,需县民政局多帮助(已采纳意见、建议)。

12、根据并转要求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目标,要解决好保留敬老院床位饱和后,新入住人员对床位的需求问题(已采纳意见、建议)

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2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目前乡镇敬老院并转实际情况以及下步工作的主要任务,听证会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暂不具备可操作性,所以未予采纳。

四、对听证会未采纳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乡镇敬老院并转中的一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如:建议特困供养老人可以任意选择入住保留的敬老院;对“转出地”敬老院的资产建议划转入“转入地”敬老院;转出地敬老院建设缺口资金、债务等问题。将在下步工作中,作为县人民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听证会上,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进行了发言,认为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听证会合法、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南华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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