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上级下达情况。2024年6月末,各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44,774.88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419.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0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8万元,新增国债资金6,159万元。
(二)本级分配情况。2024年6月末,县财政分配下达直达资金42,459.38万元,资金分配下达进度为94.8%,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419.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76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8万元,新增国债资金6,159万元。
(三)项目单位支出情况。2024年6月末,项目执行单位直达资金累计支出为29,432.55万元(已含提前下达支出数),支出进度为65.7%,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190.72万元,支出进度为66.3%,一般性转移支付11,101.22万元,支出进度为65%,专项转移支付118万元,支出进度为100%,新增国债资金支付4022.62万元,支出进度为65.3%。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支出进度较为缓慢的项目单位,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定期通报,并对项目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保障加快推进新增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新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促进了新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信息透明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责任直接分解到分管副县长和部门主要领导。同时,认真研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倒排项目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完成资金支出目标。
(二)强化绩效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新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信息公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全面推进新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建议由省州制定统一的新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模板和公开标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发改、财政、纪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对项目推动缓慢、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行通报和约谈。
南华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