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南华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重大事项决策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工作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部署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
(三)研究制订全局公务保障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项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其他各项规章制度,重要工作决策。
(四)以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以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名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文件。
(五)涉及全局的重大事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
(六)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事项。
(八)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九)其它有较大影响的公务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一)局“三定”规定、机构改革方案。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工作人员选聘,职工的考核、奖惩,后备干部人选和向上级组织推荐提任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人员调入、调出、聘用和解聘等事项。
(四)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五)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单位的推荐。
(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事宜。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的处分。
三、重要项目安排
(一)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及实施项目。
(二)国家、省、州和县本级重点建设项目。
(三)使用县级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
(四)国家、省、楚雄州、南华县出资、融资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
(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方案。
(二)大额支出事项,经费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大额支出事项。
(三)购置固定资产。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