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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70号)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作者:   来源: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点击:[]

南华县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同时组织管控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龙川镇瑞特国际二期。

二、临时管控时限

自2022年11月30日22:00起,临时管控时长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适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三、核酸检测要求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3天3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具体事项

(一)保持区域临时管控。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举办各类活动。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联系所在村(社区)给予协助。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须 的场所营业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切实增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临时管控措施,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乡镇服务电话


县指挥部0878-7221806

县疾控中心0878-7222642

龙川镇0878-7222992

沙桥镇0878-7381211

雨露乡0878-7301162

五街镇0878-7321168

一街乡0878-7331241

罗武庄乡0878-7341002

红土坡镇0878-7351180

五顶山乡0878-7369001

马街镇0878-7361023

兔街镇0878-7371040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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