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龙泉农贸市场建于1993年,因使用年限较长,现有基础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雨污水排放系统缺失,公共卫生设施简陋,市场环境卫生不达标,给城区市容环境、公众安全和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市场安全隐患,全面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关闭龙泉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零分起关闭龙泉农贸市场,请市场主办方、各商户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市场整体规划及提升改造,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在关闭市场前停止经营并完成搬迁腾场工作。
二、龙泉农贸市场关闭前,市场周边临时经营户应当自行分流,近期临时搭建的过渡性雨棚暂时保留,用于每天中午12点前蔬菜经营,不得销售蔬菜以外的其它产品,保留时间为3个月(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到期拆除过渡性雨棚,如龙泉市场提升改造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将提前拆除过渡性雨棚,恢复街道畅通;其他临街商户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自行整改规范,逾期不规范的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三、各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关闭龙泉农贸市场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整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四、为切实解决广大市民在龙泉农贸市场关闭期间的市场消费需求,北城农贸市场将于2020年11月30日零时零分开放经营;瑞祥街瑞特国际二期南华县龙川镇小商品、农特商品一条街摊位同时开放经营(可销售粮食、竹货、杂货等),各经营户可自主选择分流入场经营。
五、待龙泉市场改造达标投入使用后,经营户、消费者自行选择入场经营及消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经营者入场及消费者消费。
六、对不按时搬迁,恶意阻挠搬迁,聚众闹事,妨害执行公务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龙泉农贸市场关闭改造期间,造成购物、出行等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