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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候禁噪方面

(一)具体时间:6月6日20时至6月9日12时。

(二)区域范围:南华一中考点200米范围内。

(三)上述区域范围所涉路段通行机动车禁止鸣笛。

二、控制各类噪声方面

(一)总体要求

6月6日—6月9日12时,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所有噪声污染源必须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其中,6月6日22时至6月9日12时低于50分贝。

(二)具体要求

一是6月6日至6月9日12时,县城区内各营业性KTV、歌舞厅、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学生。二是6月6日12时至6月9日12时,县城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禁止施工。三是县城区内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四是县城区内严禁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三、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从严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环保投诉热线:0878-7213613;

南华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878-7211245;

县住建局:0878-7211432;

南华县公安局:087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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