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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通告


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营造良好的县城区交通秩序环境,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华县城区交通秩序、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红绿灯路口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

二、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街道要按停车泊位依序停放,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

四、严禁县城区街道旁的商铺擅自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

五、严禁未经许可的车辆、人员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六、严禁客运班车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严禁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线路、班次、站点运行;

七、严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超员、超速;

八、严禁驾驶人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九、严禁无合格证、无行驶证、无号牌、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十、严禁任何人售卖无合格证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从2017年12月1日起,为期三个月。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望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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