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工作意见》(安委发〔200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3〕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17号)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办法》(南政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华县龙川镇王对戈砂场、南华县龙川镇柿子树下庄科砂场、南华县吕合煤矸石砖厂、南华县沙桥镇三角箐石场、南华县马街镇威车大团山锌矿、昆明九方商贸有限公司南华县六甲田铜矿和南华中山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兔街中山铜矿7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证照到期,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和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提供办理延期手续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请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和涉及乡镇按各自职责履行相关手续,依法注销所有证照,拆除供电、供水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恢复地貌和边坡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关闭企业的跟踪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特此公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