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南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要求一是全县学校(幼托机构)要切实把好“三关”,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食品加工关;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食堂要禁止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菜、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各自职责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饮和食品小摊贩的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