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虹山小区保障房即将投入使用,为做好2017年度保障房现场公开抽签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1020套(虹山小区932套、其它小区88套),其中:虹山小区为高层住宅,有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的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和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一房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其它小区为多层住宅,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户均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是经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和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申报家庭的2415户和上批轮候的225户。
三、抽签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到南华民族中学院内领取抽签顺序号,13:00凭抽签顺序号依次到民族中学致远楼一楼东报告厅和西报告厅抽取房号,并于当天完成公开抽签分配工作。
四、抽签人员资格确认
所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批空号轮候人员必须持有轮候凭证),领取抽签顺序号,凭抽签顺序号准时入场到会,1户只能1人进入会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1名被委托人只能代表1户配租对象参加抽签。未领取抽签顺序号和轮到本号抽签时未到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现场抽签选房,并自行承担后果。
五、抽签方法及步骤
(一)按到场顺序发放抽签顺序号及查验登记
顺序号由抽签人保管并在抽签时出示(顺序号遗失视为无,不准参加抽签)。
(二)抽签选房号
(1)持有轮候抽签顺序号的按照顺序号进行第一轮实物抽签。
(2)持有抽签顺序号在660号以前的入座南华县民族中学致远楼一楼东报告厅,按抽签顺序号逐一抽房号。持有抽签顺序号在661-1320号的入座南华民族中学致远楼一楼西报告厅,西报告厅有视频观看东报告厅现场,西报告厅的人员按抽签顺序号逐一添加到东报告厅。1321号以后的在西报告厅外等候,待西报告厅有空位再依次按顺序入场。现场抽签选房在公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县纠风办人员、现场代表的监督下,当众检验日前所封存的“房号签”,在确认封条完好无损后,启封并将“房号签”如数放入抽签箱。主持人分别以普通话或方言呼叫顺序号或姓名,被叫到的抽签人,须经工作人员核对过身份后,方可上台抽签,抽签人每次只能从抽签箱中抽出一个“房号签”,如抽出两个及以上“房号签”则为无效签并现场取消保障资格。抽签人在抽签箱内抽取房号签后,不能自行打开,交由公正人开签并当场宣布结果。
六、抽签结果的确认
(一)保障房分配对象抽签后,在现场登记处进行登记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凭证,同时录入电脑。房号凭证由抽签人自行保管,待签订租房协议时必须出示房号凭证,若遗失房号凭证的视为空号。房号凭证为空号的自动退出保障对象,不需登记,不再纳入轮候。
(二)抽签结果现场公证、现场公布、现场登记。抽签配租结果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七、手续办理及入住规定
按房号凭证规定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房号是2-3幢的于8月21日上班期间办理;房号是4-5幢的于8月22日上班期间办理;房号是6-7幢的于8月23日上班期间办理;房号是8-9幢的于8月24日上班期间办理;房号是10幢的于8月25日上班期间办理。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房分配资格,不再配租。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的保障房在未抽到房屋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配租的公租房每套缴纳租房押金1000元,高层房屋租金为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多层房屋租金3.5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预交按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公租房配租对象必须准时参加现场公开抽签配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租房保障资格,并自行承担后果。
(三)参加抽签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在会场内大声喧哗、无理取闹、扰乱会场秩序,如出现以上情况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将其清出会场,并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凡违反抽签规则的、未按规定时间前来抽签的或已抽签但未办理登记确认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
(五)已参与抽签的抽签人在完成抽签程序并登记录入电脑后须立即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六)请参与抽签的人员自行注意安全。
联系人:王永相 电话:7211658
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