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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国有建设用地(LH-155)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17年01月23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南资源土告字[2017]01号

受南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元/m2)

增价幅度(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LH-155

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

9714

工业用地

50

≥0.7≤2.0

≥30%

≤20%

119

10

24

1.本项目用地只能作为工业用地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出让方不得炒卖土地,不得将未开发的土地转让第三方。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13日18:00时止

挂牌时间:2016年1月24日—2017年2月15日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述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单宗地块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2月13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开户行: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账号:310000****736012;

3、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工业用地具体产业类型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南华县公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咨询电话: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8-7221227(杨女士),南华县国土资源局:0878-7225055(查女士)。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3日

上一条: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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