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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南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4日

 

南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云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的《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云商市建〔2021〕8号)精神,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优化政策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进公共性、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

聚焦短板,注重民生。加快补齐乡镇商贸中心、物流体系、农产品流通和市场主体等短板,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县域统筹,因地制宜,全县统筹实施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流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注重资源整合,避免服务过剩和同质优化竞争。

(三)发展目标

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建成县城商贸综合服务中心2个以上,县域物流集散中心1个;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9个、改造提升乡镇物流服务站点10个、村级物流服务点85个,覆盖率达100%。建设改造村级便利店85个,覆盖100%的行政村(居委会),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服务覆盖率100%的行政村(居委会)。县城农贸市场标准化率达到100%以上,新建县城农产品集配中心1个,乡镇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农产品商品化加工中心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级初级加工中心不少于10个。培植1户以上连锁经营、保供应急骨干企业,支持建设应急物流配送中心、集中采购中心,连锁经营网点覆盖50%以上乡镇。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功能业态完善、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的现代流通体系,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力争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实施六大专项行动

(一)农村消费全提质专项行动

1.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编制县域商业网点规划,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改造1个以上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大型连锁商超。增强服务能力,联动乡村商业。

2.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政策引导,鼓励市场主体,多种方式合作,依托集镇、农贸市场等商业设施,建设改造6个乡镇商贸中心和一个商贸综合体建设(五街镇),增加生活服务功能,推动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

3.改造升级村级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集中采购、分销配送、连锁经营等业态延伸,整合改造乡村夫妻店85个,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鼓励村级店拓展快递收发、农产品经销、电信、金融代理等服务。支持供销社、邮政企业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点,便利店覆盖率达到100%。

4.增加农村优质商品供给。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集中采购、分销配送。鼓励大型商超、百货店、专营(卖)店、品牌店网点和渠道下沉。支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网络销售、拓展售后服务,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农村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挖掘农村市场潜力。

5.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鼓励市场主体,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完善餐饮、文体、休闲娱乐等服务,拓展美容、理发、汽车电器农机维修等便民服务。

6.健全农资流通网络。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

7.增强农资服务能力。鼓励农业产业化市场主体发展测土配方、连片施肥、除虫、机具、农机具租赁、机械化收割等社会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技术部门、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开展农资经营和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商旅文娱体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木屋营地、帐篷营地等,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村镇和休闲农业重点项目,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创新举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销售。在龙川、雨露、沙桥、五街、红土坡等乡镇各打造特色文化产业村镇,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建设乡镇旅游接待中心和美食文化街区,建设农业休闲基地。

(二)农产品上行能力全提升专项行动

9.构建中心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场地集散中心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南华野生菌、核桃、萝卜条、洋芋、大白芸豆交易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区域性、公益性农产品交易市场。财政资金支持的市场要签订协议,明确公益性职责。全县建设改造各类农贸市场(交易中心)11个,县城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2个,提升改造野生菌交易市场一个,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乡镇农贸市场全覆盖。建设3个以上村级产地农贸市场,建设一批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冷链设施配套、初加工设备、村级农产品集散加工中心。

10.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建设县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集散中心和商贸中心,配套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追溯功能,集成商品化加工中心、仓储集配中心、冷链中心,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11.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鼓励生鲜超市、中央厨房、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建立稳定合作的生产基地,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建立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产地与销地、县企合作等机制,推进产销对接、农商互联。鼓励区域性电商平台和网上商城建设。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打造农产品供应链,建立产品、设施、标准、数据、市场互联、密切衔接的新型农商关系。

12.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建立农产品认证绿色通道,年均“三品一标”新认证产品10个以上。加快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体系,提升“三品一标”产品价值。压实“菜篮子”“米袋子”县长负责制,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3.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强化品牌宣传,挖掘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创新品牌营销。培育南华松茸、南华土豆、南华萝卜、半坡银豪等农产品知名品牌,打造咪依噜野生菌、南华县云沙牌沙桥豆制品等企业品牌,塑强“小彝哥”等电商品牌。

(三)商贸领域主体全培育专项行动

14.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到2025年,力争县域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总数年均增长6%以上,企业总数达到2136户,限额以上企业达到160户。全县培育1户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2户以上连锁经营或应急保供重点企业,提升改造农资配送中心项目2个。

1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鼓励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鼓励校企联合,产教融合,大力培育市场营销、物流、供应链等流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加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商带头人。

16.支持数字化赋能和传统业态转型。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业务上线、经营上网、管理上云,推动贸易数字化。鼓励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发展新型连锁经营网点和便利店,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

17.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新建南华县县城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建设(邮政)、提升改造南华县电商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增强型1个(腾龙物流公司)、新建基础型南华县乡镇级快递物流站点10个(邮政)、新建基础型村级物流配送点85个(邮政)、通过提高各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城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快递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物流服务全覆盖。

18.建立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强化物流仓储设施的公共属性,新建一批沙桥、马街、雨露镇摸河物流配送中心等快递物流仓储项目的建设,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商贸、工业企业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建材、药品、农资资源。“多站一点、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楚雄州城乡高效配送物流服务信息平台和“城乡达”物流交易平台,实现“车、货、人、仓上云,信息、交易、配送上网”。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提高双向物流配载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19.发展农产品物流。在成渝、上海、北京、广州和RCEP国家等主要农产品销区,建设仓储配送中心、扶贫展销中心和海外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实现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

20.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物流配送中心配套建设公共性冷链设施,提高农业企业冷库利用率,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

(五)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

21.持续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县。实施“数商兴农”,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提速降费。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向商品化加工中心和农产品供应链基地升级,提高运营能力。提升改造南华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现有的电商孵化、品牌打造、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设施设备、数据平台统计和物流平台整合功能,改造建设直播中心和配置设施设备等。提升改造全县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功能,优化调整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布局,“一站多能”提升功能,成为市场主体开拓市场、对接资源、电商业务指导的载体。配置电商服务站电商、物流功能设施设备,具备代购代销、代收代发、订票缴费、线下体验、信息服务等功能。

22.强化平台驱动作用。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鼓励电商卖家开设主题馆、旗舰店,推动特色优品进驻各大电商平台。引导电商平台投放优质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整合金融、物流、电商大数据平台,建设参与全州供应链协同公共平台,推广“平台+集采+直供+统配”模式,创新农产品供应链,推动产销高效对接。

23.推动农产品电商化。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家庭作坊”,电商服务企业建设“网货加工中心”,鼓励农产品直播带货、旅游带货、节庆展销等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扩大农产品线上销售规模。

(六)农村市场秩序全规范专项行动

24.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覆盖线上线下商品和服务、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现代流通监管体系。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和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5.优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消费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县域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26.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结合春耕、夏种、秋收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加强农资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

27.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前)

县级制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媒体加强宣贯和解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统筹推进;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4年12月)

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验收标准,在全县全面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实施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围绕工作目标和标准,进一步优化、巩固和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南华县人民政府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商业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细化项目内容,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二)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统筹用好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州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要将县域商业设施、物流体系、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配套一定资金。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

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银企合作,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

(四)工作考核。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县委农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查、年度考核。

 

上一条:关于填报2022年县域商业项目清单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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