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0301000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县农村、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开展新时代组织工作研究。指导乡科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及思想作风建设。
3.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培养、考察、调配、交流和办理任免手续;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具体措施;负责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年度考核业务工作。
4.负责县管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科级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违反《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县管干部、村(社区)干部及农村党员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6.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7.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等。
8.负责对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抓好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
9.协调服务离休干部及副处以上退休干部工作;协同离退休干部原所在单位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
10.完成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干部监督以及公务员管理、人才、老干部方面的信息、调研、督查。
11.完成省委、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凝心铸魂”,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一是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认真做好“一学、两宣、两研、一阐释”工作,深入开展“专题大学习”“党课大讲授”“党员大培训”“基层大宣讲”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实地体验、“送教上门”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00余场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3.6万余人次。二是深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带动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624余场次,开展“干部大讲堂”1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50期、“党课开讲啦”432场次、“领导干部上讲堂”510场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10500余人次。“干部大讲堂”做法经验被《云南日报》刊载。三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审定县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配套制定宣传、整改整治、为民办事3个工作方案及细化清单,高质量举办县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读书班,示范带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月总结”工作制度,统筹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强化分类指导,不折不扣抓实主题教育各项“规定动作”。强化经验总结和宣传,主题教育工作做法被州委主题教育办简报采用8期,在人民网、楚雄网等主流媒体刊发3篇。
2.聚焦“两个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全面夯实组织基础。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工程”,成立人工食用菌产业链党总支、彝绣产业党建共同体等11个新业态党组织、22个项目一线临时党支部,建成新业态新就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培树11个“云岭先锋·新家园”服务阵地,把党的组织建到管理网格、重要产业、重大项目等基层单元,推动各领域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二是全面提升组织功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工程,深化“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全面开展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316个,创新建立党建“观察员”制度,以“四个一”措施“一村一策”有效转化1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三是全面激发组织活力。深度融入全省基层党建“一带四区”和全州基层党建“一带五区”建设,创新开展乡村振兴“星级村”示范创建,林草局党委和灵官社区党总支被纳入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度州级“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州级模范机关等示范创建党组织27个、先进个人4名。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2周年“七个一”系列活动,举办“党在我心中”建党节文艺晚会和微党课竞赛,表扬20位南华“好支书”和1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3.聚焦“堪当重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实施干部队伍“破冰塑形”行动,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完善选拔任用体系。全覆盖走访调研全县56家部门和10个乡镇,谈心谈话990余人次,开展年轻干部沙龙6期,发现补充各层次优秀干部214人。综合部门和个人职责、平时考核、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指标排名等数据,建立“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干部评价体系,1—10月提拔使用干部45名,晋升职级80名,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6名,组织提醒谈话9名,免职2名。“基层历练、培树典型、考察考核、蹲点调研、专班培养”的干部选用“五个一线”工作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干部选用工作在全州组织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南华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统筹开展各类专题培训59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8000余人次,举办南华干部大讲堂11期,建立“雄鹰计划”年轻干部人才库,举办南华县第一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开展新任职干部回访,召开新任职干部述职测评会议2次,了解72名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组织调整1名不适宜任职干部。动真碰硬整治“躺平式”干部,建立“躺平式”干部数据库,识别并进行转化“躺平式”干部24人,纳入观察期管理5人,平职调整3人,转任职级公务员3人。干部考核评价“红黄绿亮灯”预警机制、“任职回访”等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规范干部抽借调工作在全州会议上进行交流。落实激励关怀。看望慰问住院干部14人,举行集体荣退仪式3期72人,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及遗属127人,举办第十一个“老年节”系列活动,组织单身青年职工联谊活动2期。
4.聚焦“引用育留”,持续营造良好人才生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引育,做优人才发展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加强人才引进。扩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增量”,2023年招录公务员32名,事业单位人员145名。重点围绕野生菌、茶叶、彝绣等产业,教育、卫生和文化旅游等领域人才需求,引进紧缺人才12名,培育青创人才137名。争取省州科研院所、技术单位选派“三区”人才6名。注重人才培育。举办各类科技培训23场次,培训中青年劳动者3426人。开展农村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训1400人,开展医务人员培训18场次4615人,对外交流各领域人才11人。选树人才典型。朱照福等30名优秀本土人才入选首批“南华英才”培养专项,完成县级5项非遗项目、13名传承人认定。南华县金圣果农产品种植协会被省科协命名为省级科普示范农技协,一街乡密什么村书记彭正茂被命名为“科普示范带头人”,刘熙墨等5名优秀人才被评选为“兴楚英才”,丁兰英获评“2022年中国非遗年度人物”。
5.聚焦“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善为善治。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富民”工程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航赋能”工程,持续增强村级党组织干事创业凝聚力、精气神。一是不断提升基层队伍建设质量。严格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发展113名,常态、规范开展政治审查和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制定出台加强流动党员管理8条措施,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1.4万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序推进116个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改革,创新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工作经验被《云南通讯》刊发推广,受到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取得有效突破。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富民”工程,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和容错纠错机制,择优选择29个示范村先行先试,争取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个1060万元,探索形成了组织引领、产业带动、资产盘活、合股联营、项目引入、农文旅融合等发展模式,特别是节庆经济模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成功举办国庆乡村小吃周、龙川渔乐节、马街护鸟节、兔街采茶节等一系列节庆活动,有力带动村集体增收,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云南频道、《中国组织人事报》《乡村干部报》等媒体刊载。今年1-10月,29个示范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42.35万元,带动其余99个村(社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42.78万元,总收入同比增长82.17%。三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航赋能”工程,在城市,深入推进“全科网格”建设,成立7个社区大党委,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组建“菌乡银发”“广场舞大妈”等品牌志愿服务队,培树仁和院、锦秀城小区、2个物业党建联建示范点和瑞特国际二期“睦邻家园”党建品牌。在农村成立121个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的四级网格,建立党员中心户定期走访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五街镇咪黑们村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州现场推进会议进行交流发言,被列为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6.聚焦“规范过硬”,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模范机关”创建成果为抓手,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开展组工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行动,以自我革命精神建设政治机关、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定期开展组工讲坛,强化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常态化开展一线蹲点调研,在基层锤炼、提升组工干部素能。“擂台展风采·比学促振兴”“干部任职回访”等一批具有南华特色、组织工作特点经验做法相继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南通讯》《云南组工通讯》等相关刊物刊发,前三季度列全州组织系统提质增效考核第四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干部监督股、干部教育股、公务员一股、公务员二股、人才工作股、老干部工作股、老干部活动中心、县党建研究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933343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9133.14元,占总收入的77.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04306.19元,占总收入的22.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41846.14元,下降30.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91512.25元,下降40.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49666.11元,增长82.2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不再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减少,财政返回以前年度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计入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9898080.18元。其中:基本支出4819650.63元,占总支出的48.69%;项目支出5078429.55元,占总支出的51.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29357.88元,下降27.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2204.11元,下降3.45%;项目支出减少3557153.77元,下降41.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不再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委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9650.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9719.88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1315.72元,占基本支出的4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委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8429.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南财行〔2022〕3号2022年下派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支出22601.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9641.56元;南财行〔2022〕79号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支出80000.00元;南财预〔2020〕250号组织事业发展经费支出322319.98元;南财预〔2019〕378号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支出107725.00元;南财预〔2020〕508号智慧党建系统建设资金支出5318.00元;2023年敬老节春节慰问老干部经费支出39500.00元;南财行〔2021〕94号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100000.00元;南财行〔2021〕91号党建专项经费支出20152.00元;中国石油大学补助在职研究生培训经费支出350000.00元;南财预〔2021〕301号工作经费支出500.00元;南财预〔2022〕27号工作经费支出46590.00元;南财预〔2022〕96号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17814.91元;选调生培训费支出3000.00元;南财预〔2019〕1号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费2884.34元;2022年东南大学定点帮扶干部培训经费支出30900.00元;楚雄州委老干部管理局拨入老干部特困费支出2500.00元;楚雄州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党校培训费支出3000.00元;南财预〔2023〕89号2022年结转资金支出540973.16;农村老党员补助支出420.00元;财政返还五险两金所得税(结转资金返还)支出5099.50元;县社保局拨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支出804.52元;财政返还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支出4395.07元;财政返还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党费支出848.00元;县直机关工委拨七一建党节慰问金支出500.00元;南华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培训支出70,000.00元;南华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帮扶资金支出200000.00元;选调生培训费支出3000.00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南华县在职研究生培养经费支出420000.00元;南财预〔2023〕245号农村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经费支出326960.00元;南财预〔2023〕352号;南财预〔2023〕25号敬老节春节慰问老干部经费支出77000.00元;南财预〔2023〕245号“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277800.00元;2023年主题教育经费支出149999.73元;南财预〔2023〕1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支出65450.00元;南财预〔2023〕1号南华县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人员办公经费支出3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县老年大学人员及办学经费支出1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5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经费支出20000.00元;南财行〔2023〕6号南华县2022年下派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45207.00元;南财预〔2023〕1号老干部特困帮扶专项资金支出35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支出9000.00元;南财预〔2023〕245号2023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支出298099.83元;南财预〔2023〕1号离休干部公用项目经费支出15800.00元;南财行〔2023〕29号开展基层党建“一带五区”建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经费支出15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雄鹰培养计划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支出50000.00元;南财预〔2023〕245号组织工作宣传经费支出49890.95元;南财行〔2023〕2号2023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88900.00元;南财预〔2023〕245号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记“三等功”奖金经费支出81000.00元;南财行〔2023〕89号2023年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支出51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离休干部代管经费支出2600.00元;南财预〔2023〕1号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南财行〔2023〕29号党员教育重点视频片重点选题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元;南财预〔2023〕1号老干部活动经费支出8600.00元;南财行〔2023〕14号2023年楚雄州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207200.00元;南财行〔2023〕93号2023年全省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支出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7228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0%。与上年相比减少4477242.03元,下降37.1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不再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8775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老干部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7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6688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324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598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5981.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53%,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98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598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船税等保险税费未扣缴成功导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79.87元,下降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18.87元,下降1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元,下降0.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船税等保险税费未扣缴成功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调研、考察、会议出差、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考察、指导工作,工作交流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委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456.13元,比上年增加42243.68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导致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比2022年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老干部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委组织部资产总额2957754.77元,其中,流动资产428498.15元,固定资产2529256.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1374.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52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325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3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3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3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