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汇报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听取并表决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南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南华县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南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决定了本次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