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志,副主任陈金禹、周建东、朱必兰出席会议。
肖志在会上指出,实行农村殡葬改革,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殡葬管理办法》的具体体现,建设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对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
肖志要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行听证,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做好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群众传统思想观念;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的管理和服务,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修改通过后的《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发挥长远作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体智在会上汇报了全县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情况;会议还听取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和《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及有关情况说明,对《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