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本次大会选举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举拳,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志主持会议,向新当选人员领发当选通知书,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一制度昭示了我们党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有利于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希望参会人员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发扬好党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各自岗位上加倍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