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南华县委关于制定南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建议》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强化国家意识、命运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建议》提出要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措施,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民族特色村寨创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工程化、项目化、实体化,打造南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靓丽名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建议》提出要把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加大财力投入,补齐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大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做大做强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