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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以河长制建设为抓手 提升生态人居环境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近年来,南华县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深入实施“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协调运转工程,使县、乡、村各级河长及相关单位按照“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要求开展工作,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沟渠管理保护机制,加强了河库渠管理保护,进一步改善了全县水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完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在建成“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运行的基础上,每年及时制定河长制工作要点、河长巡河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方案、督察工作方案、河长述职方案等配套文件,将《南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级部门和各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倒逼各项管理保护措施落实见效。目前,已对河库管理保护措施落实不力的2名河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落实环保措施不到位的6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上下联动,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全县河库沟渠分布广、水土流失情况复杂、河道水库管理难度大的实际,上下联动,召开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2次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进行专题部署,听取推进情况,安排下步工作。统筹成立了由县处级领导任指挥长的4个水利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定出台河长巡河工作方案,对县、乡(镇)、村三级河长、村组巡查员、河长联系部门在巡河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作了明确,逐步形成了“河长牵头负责、部门协调督促、下级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发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职能作用,带领各部门认真执行河长巡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11项制度的落实检查。聘请79名河长制义务监督员对全县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实行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及县河长定期督察制度,切实做到严督实导。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印发督办通知等形式交由下一级河长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2018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年均6次以上,乡镇、村级河长巡河12次以上,村民小组巡查员按时巡查,及时报告问题,全县的河、库、渠面貌焕然一新,水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库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好”到“管得好”的转变。

突出重点,人居环境明显改观。近年来,先后整合投入城乡人居环境治理资金6.7亿元抓好水生态治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了一大批公厕、垃圾池及垃圾处理设备,切实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建立健全乡(镇)集镇垃圾处理制度,实现市场化收费运行管理;指导各村(组)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员,每月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2次;集中开展水生态治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了两旗海、土城湿地公园、小流域坡耕地治理、龙川江河道改造等工程;持续推进县城截污管网建设,每年新建管网4公里以上;组织各级河长和巡查员查找存在问题,梳理“四乱”清单并及时向上反馈,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目前,全县共清理河道264公里,清运垃圾1860吨;实施县城第二水厂及9个乡镇的集镇供水工程,解决了7.86万人的饮水问题;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保护级别,设立警示牌等保护设施。新建排污管、截污沟等设施,把县城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打造成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标杆典范;安排“爱心超市”启动资金100万元,把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参与清河行动情况纳入“爱心超市”积分管理,以积分兑换日用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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