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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公立医院改革显成效


日期:2016年01月12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南华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突出改革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公立医院改革改革顺利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县医改办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卫计局抽调业务骨干6名,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房产、设备、人员、总资产、负债、药品销售和近年人员工资、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县级医疗机构收支情况,科学测算公立医院改革成本,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在科学测算公立医院改革成本的同时,充分借鉴周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取得的成功经验。一方面,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南华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南华县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任务及路径。另一方面,县委编办下发了《南华县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华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药械采购管理中心)的通知》,核定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药械采购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第三方面,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办法。两家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经费补助(含彝州津补贴),县医院按60%比例纳入县财政预算,中医院按70%比例纳入县财政预算,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原招待所归并19名职工按照县人民医院职工标准纳入财政供养,解决医院发展后顾之忧。

对医院承担的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防治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项目,县财政每年定额补助18万元(县医院10万元,中医院8万元);对医院承担的救灾、援外、支农、支边、支援社区等指令性任务,由县财政每定额补助18万元(县医院10万元,中医院8万元);每年定额补助县中医院30万元,用于扶持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上述补助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900余万元。

为加快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的推进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县委、县政府明确举全县之力助推医改,对卫生事业发展给予政策及资金最大支持,2015年12月,县人民政府安排3000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700万元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县医院、县中医院药品(中药饮片外)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为弥补县级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制定出台有关的《改革方案》,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编码以21和22开头的医技诊疗类项目降低8%,收费项目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统一上调30%,住院诊查费由8元/床/日调整为27元/床/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治疗现象减少,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确保改革后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以两家公立医院2014年服务量测算,2015年4季度门诊患者减少费用负担138万元(其中下调门诊检查费89万元,门诊药品差价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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