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各单位干部职工、各界人士、广大群众:
万木吐绿,大地回春。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美丽宜居沙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沙桥镇将开展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现向全镇各单位干部职工、各界人士、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争做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的宣传者。植树造林,绿化家园,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搞好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爱绿、护绿,是最直接、最有力的生态保护行动。我们要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从点滴做起,从你我做起,多捐一元钱,多种一棵树,为沙桥绿化美化尽其所能,贡献力量。

争做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的践行者。“每人每年植树3—5棵”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社会各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投身到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中来,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募捐资金使用情况将在沙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的监督,确保募捐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龙川江沙桥段植树成效。每一棵树都将冠于捐赠者的名字,陪伴和呵护着小树茁壮成长。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款活动,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不负青山,逐绿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为建设绿色沙桥、美丽沙桥的具体实践出一份力、建一份功。

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活动参与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到南华县沙桥镇财政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户3200021376256012(开户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桥支行),并在进账单上标注清楚单位名称、参与者姓名、事由(龙川江沙桥段义务植树捐款);捐款标准:190元/株(其中150元用于购买云南樱花树苗、40元用于后期管理);联系人:紫丽娜,联系电话:0878-7381211。
沙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