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到位。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释放通知函后,司法所及时联系所属村委会进行核查,核实后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特别是落实好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帮教对象衔接率100%,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促使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分级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实行个性化帮教,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走访到位。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及村委会,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走访,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有落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每季度跟踪走访,及时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日常动态、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同时向其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并将走访情况规范完善地记录。
教育帮扶。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他们及亲属宣传相关法律、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方案、政策等,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针对部分人员外出务工的情况,先通过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后并电话与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