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满人团圆,清廉伴佳节。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全乡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及名贵特产;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三、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
四、严禁公款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十、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决不允许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
“廉如月光一身洁,风清气正度佳节”。全乡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标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维护作风建设成果,切实筑牢清廉堤坝,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中共一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