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提升五街集镇风貌和环境卫生水平,建设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经营和生活环境,确保广大群众出行畅通、安全、购物便利,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镇内所有经营商户,必须入室经营(含赶集日),不得占道经营,同时对门前实行“三包”制度,不得乱丢垃圾、污水不得外排。禽畜、水产类经营户原则上要求进入综合农贸市场内经营。
二、规范有序停车。在停车场和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规范有序停车。杜绝一车占用两位、超出泊车位停放、占压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放、碾压绿化带停放、抢占公交车位停放、双排停车等不文明行为。
三、坚决杜绝私搭乱建行为。任何建设行为都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未获得批准,一律不得动工建设。在集镇范围建房的,必须实行保护性施工,做好防护措施,不得占用公路、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
四、取消集镇、南景公路沿线固定垃圾箱。自2025年2月22日起,集镇区域和南景公路沿线不再设立固定垃圾箱,由住户自行分类收集装袋,待流动垃圾车驶至后主动投放至垃圾车内。
拉运时间:1. 集镇区域:每日两次,分别为上午9:00,下午4:00。2. 南景公路沿线:每周四次,分别为每周一、三、五、七中午11:00至下午3:00。
五、因污水管网改造,集镇部分路段实行半封闭施工,自2025年2月22日至4月7日(预计45天),镇政府路口至邮政所路口进行污水管道埋设,施工期间该路段实行半封闭管理,请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六、本通告自2025年2月22日起执行。
监督电话:7321168
特此通告。
五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