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一街乡积极加大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力度。
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广泛动员更多有条件的个人、法人对参保人进行资助。按照规定,当年在本人完成缴费的基础上,有意愿资助的个人或法人可再资助不高于当年最高缴费档次的标准给予缴费。
目前,一街乡社会资助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已有1名资助人成功资助两名55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受资助人当年个人缴费9000元,资助人再分别资助他们每人9000元,使得他们当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别达到18240元。这一举措有效增加了他们个人账户养老金,待他们到60周岁后,养老待遇也将相应增加,晚年生活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一街乡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与政策宣传,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资助中来,让更多居民享受到政策福利,提升全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