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9号公告,经五街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关闭五街镇辖区商家店铺。

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对集镇范围内所有商家店铺逐一排查、进行告知,除水、电、气、油、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指定外省籍湖北籍旅客入住的宾馆酒店、大于6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符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通讯部门(含广电)收费营业厅、银行等12类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正常营业外,其他五街辖区内商家店铺一律关闭。


截至2月2日21:00,五街集镇范围内排查商铺44户、发出告知书84余份,关停店铺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