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通过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同时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是财政工作与服务民生相结合。把惠民政策的落实作为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对待群众来电来访,确保落实惠民政策不走样。
三是财政工作与转变作风相结合。严明纪律底线,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政工作一起抓,既搞好本职业务工作,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四是财政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帮助贫困对象发展产业,并加大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发挥出对资金监管效能,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