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镇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分段分级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镇、村相关部门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禁捕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川镇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安排禁捕工作,明确部门责任、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按期推进各项任务,同时把金沙江禁捕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下发《龙川镇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方案抓紧推进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召开户长会、制作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长江禁捕时限及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渔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捕捞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电、毒、炸等涉渔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在龙川江显著位置及涉及的10个村、社区辖区粘贴《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20余份。

三是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加强各部门联动协同执法,开展金沙江(龙川江龙川段)流域联合执法巡查一次,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人(次);严厉打击违法制造、销售违规渔具行为,检查整治渔具经营店4个(次),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是加强重点水域的日常监管,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巡查里程达48公里。并对两岸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依法查处保护区域内的违禁捕捞行为,重拳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
